院长致辞 :以法律人的初心 勇敢面对ChatGPT
发布时间:2023-06-1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仪式是成长的见证。今天我们在青春暂别之际,举行隆重的毕业典礼。一是庆祝我们顺利毕业。回望灯火阑珊处的你,你们有权为自己感动,我也在此深深的祝福你们与你们的亲人。二是在这个特别的时刻,我们也需要进行反思。我们明天将会去哪里?明天的我们将怎么样。你们是最为特殊的一届,诸多新名词与科技新发展在你们这一届涌现。尤其是ChatGPT的出现,ChatGPT既能写诗写论文,又能谱曲编代码。如果要ChatGPT参加司法考试,我相信,他肯定不会逊色于我们的优秀学生。可以预见,在不久的未来, ChatGPT将成为法学的魔盒,输入一个案件,就会得到一个答案。
法律人的共同追问,ChatGPT能取代法律人么?回答这个问题,需要对法学的本质进行思考。在所有的学科中,法学最具有特殊性。文学是以语言描写世界,社会学是以社会的实证来分析世界,机械是以生产力的提升改变世界。法学是人与人之间的学问。法学与哲学相似,哲学解决我是谁,而法学不仅需要解决的是我是谁,还要解决我与谁的问题的学科气质。而法学的这些学科气质,可能就是法律人区别于ChatGPT最为核心的问题。
正义是法律人所具有的灵魂要素。法律人是带有枷锁的舞者。法律要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正义是理性与感性的结合,由此“正义有着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变幻无常、随时可呈不同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世上不具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不可能具有完全类似的案件。案件各具特色,结果各具不同。ChatGPT可以顺利进行数据统计,但可能得出的只是类案的正义,非具案的正义。
法律人的正义是一种同理心正义。同理心表现为推己及人,是人类所具有的共情能力。“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在解释学中,哈贝马斯的商谈理论,拉伦茨的目光之间的往返流转、诠释学的前见理论,都不及我们千百年来所坚持的同理心。法官、律师、检察官、当事人在一个具体案件中,能够彼此感受对方的伤痛,不幸对方的不幸,不能对方的不能,不愿对方的不愿。不因掌握权力而肆意妄为,不以位居权重而一意孤行,不为一己私利而不顾一切。
善良是法律人所具有的人性要素。法是公平与善良之术。善良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本无善恶,但法律要实现社会善的目的。一方面,法律人需要保持基本品性,英国哲学家培根曾说“在考虑法律正义的同时,应该有慈悲之心,以无情的目光论事,以慈悲的目光看人。”但另一方面,法律要使社会变得更加美好,增进更多的社会福祉。思想家洛克所言,“假如没有法律他们会更快乐的话,那么法律作为一件无用之物自己就会消灭。”法律适用或多或少有自由裁量和自由心证的权限,善良应当是裁量的唯一标尺。ChatGPT在只知对错,不辨善恶中,可能弃善扬恶、助纣为虐。
理解社会是法律人的社会特征。正义的义,也具有“宜”的含义,合乎社会就成为法律的必然内容。法律是社会治理之学,完全以法律作为规则,将使法律变得空洞与贫瘠。法律只是社会规范的一种形式,还有道德、习惯等规范。道德与法律的碰撞,情理与法理的交织。懂世理是弄清法律运行的社会运行规律,明事理就是知晓案件的是非曲直。法律人需要懂世理,明事理,知民情,做到情理法的统一,需要用脚丈量祖国大地、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这可能是ChatGPT所不能及的地方。
ChatGPT是机遇、是挑战、是动力,也是时代给予我们的紧迫感。当法律人不想被物化、不想被工具化。我们不仅仅需要懂法律知识,还需要努力完善和提升法律人人格,为实现“各得其所”的法治理想而努力。
我现在可以回答大家法律从哪里来,到哪里去问题。我们法律人,是从心底的法治信仰而来,到良法善治的未来而去。一路艰难险阻,只有初心,才能定航。无论外部环境如何诱惑、技术发展如何威胁,正义,善良与融入社会同频共振的初心将成为我们风雨如磐屹立不倒的船锚。
最后祝愿大家秉持初心,激流勇上,鹏程万里,归来仍是少年。
一审:柳思怡 二审:杨清望 三审:许中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