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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相关单位:

近日,全国社科规划办发布了《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附件一)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6年度课题指南》(附件二),正式启动了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现将做好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总要求

   1、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构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6年度课题指南》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申报。

3、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

4、申报课题须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5、申报人要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全国社科规划办通知精神,系统梳理和整合有自身优势和特点的学术研究资源,根据课题指南,结合自己的前期研究成果,精心设计好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明确具体的选题

二、申报人条件要求

1、申报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1年3月1日后出生)。

4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5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6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8)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三、申报组织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申报。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项目申报的发动、组织和服务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使符合条件特别是前期成果多、研究实力强、学研资源好的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部门研究者都积极参与申报。

2、精心论证,提高质量。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届时湖南省社科规划办将组织专家统一评审各有关单位一定要狠抓申报质量,尽量避免同类选题重复申报。对受理的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和形式把关,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年龄、职称、在研项目等)、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坚决杜绝违规申报有条件的单位要组织学术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筛把关

四、申请经费额度

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和青年项目20万元。请申报者按照填表要求合理编制经费预算。

五、课题完成时限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六、材料填报要求

1、请申报者采用本通知附件之《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注:科研部人文社科办已填好《申请书》中涉及学校意见的有关部分),按照封二“注意事项”的要求,规范细致填写。不要变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四)排版顺序,请按照“活页”最后一版“说明”认真填写打印。申请书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经费预算部分请参考《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附件五)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2013年5月修订)》(附件七)。经费预算既涉及评审专家对项目申报可行性的认可,又与项目研究的展开及结题相关,请申报者据研究实际如实填写。按照学校规定,“四、经费概算”处“管理费”为“0”。

七、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我办的最终材料包括:申请书一式9份(其中报全国社科规划办5份,省社科规划办3份,人文社科办存档1份)、活页一式5份,活页放在申请书下面(采取上下整齐叠放的方式)。并用纸质标准文件袋装好,一项一袋,每袋正面贴上《申请书》的封面;由二级单位统一报送;申请书、活页和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指定邮箱每份申请书均以申报人姓名命名,同一单位的申请书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单位名称命名。同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我院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六)纸质件1份。

2、报送时间安排:

(1)2月20-21日报送申请书、活页电子版以便人文社科办提前录入申请书“数据表”信息(同时根据电子版进行初步审查。如有修改请在222日前重新发送,并在邮件中重点备注);

(2)2月23日交最终纸质材料(人文社科办将进行再次审查、汇总、签署意见及盖章等)。二级单位统一报送时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我院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件1份;

(3)2月28日向湖南省社科规划办报申请书“数据表”电子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清单》、《各学科分类申报数量汇总统计表》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电子版 ;

(4)229日向湖南省社科规划办提交申请书、活页纸质材料。

联 系 人:董晶晶

联系电话:88877942

电子信箱:rwskc@csu.edu.cn

 

 

 

科学研究部

                                2015年12月24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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